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買車。在這股購車熱潮中,很多原本無意買車的人都加入了購車大軍。但是,這個時候,很多車主在買車之後就覺得後悔了。那麽,沒有牌照的車可以不交購置稅退嗎?
壹般情況下是不退的。
1.雖然現在買車的人很多,但是汽車市場競爭很大。壹般4S店都會珍惜手中的每壹位顧客,所以妳買車的時候4S店有多熱情,妳還車的時候就有多“無情”。試想壹下,如果妳是老板,妳願意把拿到的錢退回去嗎?
2.汽車壹旦上路,就會不斷磨損,儀表盤的公裏數也在增加。所以,如果車還回來,就很難賣給下壹個車主了。畢竟有人提車,也會檢查的。壹旦他們認為妳的車看起來不是全新的,他們就會拒絕取車,所以4S商店不想冒這個風險,把車退給妳。
3.消費者在購車時,會與4S店簽訂壹份“購車合同”,但該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協商壹致才能成立。換句話說,如果4S店不同意把車還給妳,妳也無能為力。情感和理智不占優勢。
買了保險但沒上車牌可以換車嗎?
其實換車和還車是壹個意思。如果妳按要求換車,4S店最終會承擔妳原車造成的損失,所以壹旦提車,很難退車和換車。
換車的唯壹可能是妳的車還沒有離開4S店。這時候去和銷售協商。因為可以保證車處於全新的狀態,所以這個時候換車的概率高。
汽車三包政策
1.自賣方開具購貨發票之日起60天或3000公裏(以先到者為準)內,如發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車身開裂、燃油泄漏等故障,賣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二、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壹,消費者選擇更換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1.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已修復2次,且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未消除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2.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壹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及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再計算;
3.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前/後輪軸、車身等相同主要部件更換兩次後不能正常使用。
3.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期內,產品質量問題修理超過35天,或者同壹產品質量問題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和購車發票予以更換。
看到這裏,相信大家已經知道換車和退車有多難了,所以買車之前壹定要想清楚,問問自己有沒有必要買車。經濟能買得起車嗎?選擇的車輛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買車後悔帶來的損失。
@2019
我能退掉我剛買的新車嗎?
妳剛買的新車可以退貨。中消協副會長劉俊海表示,已經實施15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保法)即將迎來第壹次大規模修訂,預計車主在購車時將擁有後悔權,這意味著車主在使用壹段時間後,如果對汽車不滿意,可以享受退款。
買房買車也是商品交易,和買房不壹樣。實際上,買車已經享有了壹定的“後悔權”,即交了定金,車主仍然可以和車商協商取消認購。
“要看還車的情況。如果不辦理任何上牌、繳稅之類的手續,只需預付定金或意向金,車商還是會同意退貨的。但是如果經銷商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把車要回來,誰也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的成果被隨意踐踏。
是否退還訂閱費,消費者是否享有‘後悔權’,取決於消費者還是經銷商是否合理。壹般上牌後是不可能還車的。中山人福市場部總監吳分析道。
因為新車上牌後,如果以退車為主,新車馬上就變成二手車了。汽車折舊的成本應該由誰來承擔?消費者在什麽情況下可以退車,享有這種後悔權,應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車商不讓退也應該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擴展數據:
後悔權是賦予消費者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權利的壹種權利。原則上允許消費者在合理期限內無條件退貨。“相關人士解釋說,壹些商家為了推銷壹些利潤值高的商品或服務,先給消費者洗腦,讓他們在不冷靜、不理性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乍壹看,這純粹是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但我們不得不懷疑這種“後悔權”能夠有效實施的可能性。法律最難判斷的就是這種“不冷靜不理智”的情況。因此,“後悔權”主要面臨操作的困難。
車商普遍認為,這個政策是不可能的,至少短期內是不可能的。即使政策出臺後,也很難保證經銷商可能會有壹些應對措施。
第二,還車的相關費用還涉及很多政府部門,整個實際操作過程極其復雜。汽車“三包”政策多年未出臺,更不用說直接“退車”,何時出臺不得而知。
“如果能後悔買車,壹定要具體說明在什麽情況下後悔。比如型號,交貨日期等。,有些關鍵詞我們在和車主簽訂購車合同的時候會非常清楚地向車主解釋,也非常詳細。”吳表示,相信所有經銷商都不會容忍車主頻繁訂車還車,甚至享受免費用車的權利。
新車沒上牌可以退嗎?
妳好,新車無牌照是否可以退,要看情況:新車不能隨便退,但是如果在三包期內退,無牌照也可以退,只是說有牌照後發動會比較麻煩,所以必須先去車管所辦理預約手續。1.如果新車存在質量問題,車輛辦理上牌手續時由於車檢不合格導致新車無法上牌,那麽存在此類質量問題的4S店需要退貨;2.如果新車因為手續不全不能上牌,而手續不全是4S店工作失誤造成的,那麽4S店需要為車主補齊證件或者還車;3.如果新車不能上牌僅僅是因為車主個人原因,那麽壹般4S店是拒絕退車的。畢竟商家不會用自己的損失來彌補失主造成的損失。第四十條銷售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壹)產品不具備要求的性能且未事先說明的;(二)不符合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產品標準;(三)以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質量狀況的。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向其提供產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應商)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應商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