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引入違約金,禁止收取超限費。同時,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進行了相應調整。信用卡的取現額度也從每天每卡2000元提高到1,000元。新規將於2007年2065438+65438+10月1日生效。
1.取消滯納金,引入違約金。
《通知》取消滯納金,發卡機構與持卡人約定違約金;取消超限費,規定發卡機構不得收取服務費利息。
2.可以自定義信用卡透支利率。
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萬分之五的基礎上下浮30%。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計結方式、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3.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
《通知》取消了現有的透支消費免息還款期的最長期限、最低還款額和附加條件等規定,由發卡機構根據商業原則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確定。
中國的法律體系逐漸成熟,各種法律法規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應運而生。然而,征信立法仍然滯後。《條例》的頒布將填補我國征信立法的空白,對促進我國征信事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有網民提出,《征信管理條例》壹旦通過,其內容和規定可以成為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這標誌著我國征信立法進入快車道。
信用信息可以從制度上約束企業和個人的行為,有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而中國自古以來就崇尚誠實守信的美德,通過道德批判促進誠信觀念的形成。誠信是壹種社會道德,是與人交往的壹項基本原則。
誠實守信是企業和個人不可或缺的美德。曾經稱霸中國商業數百年的晉商、徽商,之所以能升至巔峰,壹個核心就是樹立了“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