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消費貸款容易被挪用用於買房?當然,背景是房地產市場火爆,房價漲幅高於工資收入漲幅。居民有強烈的提前購房沖動,鎖定購房成本,進而產生資金需求。尤其是隨著房貸政策的收緊,首付和房貸利率都在提高,購房者首付的需求也在增加。
以前很多人在首付資金緊張的時候會選擇申請大額信用卡套現。現在二套房首付已經到了六成,有時候房貸額度還不夠。信用卡挪出來的錢只能說是“九牛壹毛”。於是,額度高、操作靈活的消費貸就成了比較合適的渠道。
從商業銀行的角度來看,風險分散、收益高、客戶群下沈、消費增長、對公貸款需求和質量差、互聯網技術發展等都是引發消費貸款關註的原因。基於收入和零售轉型的考慮,銀行也有更大的動力推動消費貸款。
這些貸款可以用來買房。但是壹線城市買房的資金需求比較大,相對較少的*量其實用處有限。所以在這些地區用住房貸款資金買房比較普遍,相當於給房地產市場加了杠桿。也有很多購房者出於對資金的實際需求,選擇*來填補首付資金的空缺。
除了銀行,還有互聯網金融和小貸公司。壹般來說,這類機構也會在借款合同中加上“抵押融資不能用於購房”的字樣,但實際上還是更強調“還款來源”。只要房貸充足,錢能還上,後續的資金流向無所謂。
總的來說,如果真的要做房貸等消費貸款,更多的人還是會選擇在銀行做,因為其他機構的房貸利率相對較高,房貸利率也高,不劃算。
也有銀行對消費貸款不“感冒”。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年初以來,某上市城商行消費貸款余額壹直為負。他們解釋說,純消費貸款、互助基金等新業態比較靈活,大部分都是線上操作,所以銀行處於劣勢,尤其是地方中小銀行,要做調整、審核、貸後管理壹整套流程,管理成本比較重,所以大部分零售貸款還是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