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購房人員需要在中國居住滿壹年。
第二,購房人在簽署合同的時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時註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第三,購房人提供身份證明,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向國外及港澳臺人員租、售房屋審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護照、居留證、經公證的中外文名字對照或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證、居住證(證件上需同時註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國外及港澳臺人員租、售房屋審批表》。
第四,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書、同意書等必須經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
第五,備齊資料後,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審批辦公室進行審查。
擴展資料:
公積金購房:
使用公積金購房有“三項註意”
其壹,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後提取,即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者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已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
其二,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壹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2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30萬元,他只能提取20萬元的公積金,剩余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1]。
*部分城市公積金貸款達60萬。比如:西安特殊情況可達70萬、成都、廣州等多地區。
其三,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中有壹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但如果第壹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購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百度百科-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