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蘇州市外國人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蘇州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是:無租客交房租,終止或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系,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購房裝修裝飾,均可提取。提取流程為: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購房合同或離職證明等。,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二、公積金提取條件
(1)租房自住、出境定居、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終止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的勞動關系。
(二)戶口遷出本市,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3)下崗失業人員,男45周歲(含45周歲),女40周歲(含40周歲),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
3.可以自己交公積金嗎?
個人原則上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如果個人是個體工商戶,可以為個人繳納公積金,因為我們國家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為自己繳納公積金。但是如果能找到掛靠單位,可以自己交,但是需要承擔公積金的所有費用,然後讓單位給妳交。這也是很多人平時采用的方法。
(1)根據我國公積金中心的相關規定,壹般情況下,個人是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當然也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但是必須由單位設立並繳納,而且繳納公積金的話必須有單位財務的公章。《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2)公司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員工身份證復印件、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登記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3)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扣代繳,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部分,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納,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專用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綜上所述,蘇州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上條件,提取公積金也要遵循以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