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可轉換性可分為
(1)直接債券
直接債券是不可轉換的債券,利率固定,期限固定。
(2)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固定利率的直接債券加上壹個選擇權,憑此選擇權可以轉換成擬定份額的借款人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股票升值,借款人可以將債券轉換成普通股;股票未升值或下跌,則不轉換而按原債券利息保值。
(3)附認股權證債券
附認股權證債券是附帶有認股權證的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可以同債券分離,在二級市場上自由交易 。行使認股權時,配套外部資金後可購擬定的股份。
(4)可轉讓貸款證券
可轉讓貸款證券是貸款人在放款時發行的證券,證券可在二級市場上流通,即原貸款可憑此證轉讓給另壹家金融機構。它可以增加貸款人的資產流動性。
根據債券利率種類可分為
(1)浮動利率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是各付息期利率根據國際市場利率而調整,壹般采用拆放利率、存款利率加上加息率。它使利率風險更加平均地分攤在借款者與貸款者之間
(2)固定利率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利率固定的債券。
(3)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不附帶息票,購買者不收利息,而是在購買債券時按票面價值的壹定比例折減,在到期日借款者按原票面價值贖回債券。
(4)限定下浮債券
限定下浮債券是比較復雜的壹種債券。該債券持有期的前壹段是浮動利率,後壹段則是固定利率,當浮動利率下降到壹定水平時,利率自動轉變為固定利率。對於投資者而言,確定了利率收益下限;對於發行者而言,發行成本也是比較固定的,如果固定利率之後市場利率又上升,還可以節約發行者的利息支出。
根據發行貨幣的種類可分為
(1)雙重貨幣債券
雙重貨幣債券在發行時以壹種貨幣標價,付息也用這種貨幣,而還本時則用另壹種貨幣,票面貨幣與還本貨幣的匯率在發行時已確定。雙重貨幣債券使發行人與購買者都有效地避免了匯率風險。
(2)貨幣擇權債券
貨幣擇權債券的購買人可以在每個付息日之前選擇利息支付的貨幣,所選的貨幣種類以及匯率在發行時就確定。購買人往往選擇現實匯率已貶值的貨幣作為利息支付的貨幣,這樣他就可以通過貨幣貶值降低利息費用。貨幣擇權債券的利率比較低。因此,購買者能享有選擇貨幣的權利,他必須放棄部分利息作為貨幣擇權的代價。貨幣擇權債券也是有效防範外匯風險的工具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