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使用年限:40年
倉儲用地土使用年限: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年限:5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麽辦
如果是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其他類型的用地,到期後的處理辦法是土地使用者需要到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也要重新交納續期費;或者在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政府因為社會公***利益的需求,也可以收回土地。
土地使用年限50年與70年有何區別
1、土地性質不同
通常來說,如果房屋的產權年限是70年,那麽它的土地性質壹般是住宅;但是如果是50年產權性質的房屋,那麽它土地性質則是工業用建築、綜合類用地。
2、房屋價格不同
壹般來說,70年產權的住宅房屋單價會更高,但物業費、稅費、水電費用會比較少。而50年產權的房子房價可能偏低,但是其它的費用壹般都會高於70年產權的房子。
3、使用方式不同
70年產權的房子購房者可以放心居住,到期後還可自動續簽。但是50年產權的房子不是屬於住宅性質,所以如果購房者購買了這類型的房子用來居住,那麽壹旦政策發生變化,購房者可能錢房兩失。
4、貸款要求不同
50年產權的房子貸款要求更為嚴格,壹般首套房的首付會達到50%,利率還會上浮為基準利率的1.1倍,有些甚至連貸款年限也只有10年。但是70年產權的房子在貸款方面的要求相對沒那麽嚴格,並且首套房首付在20%~35%之間,貸款年限最長可選擇30年,商貸基準利率為4.9%。
5、生活成本不同
購房者買房之後肯定都是會去居住的,如果要居住,那麽就會使用到水、電、氣,50年產權的商業房是按國家商業用水電氣進行收費,所以比70年的用房要貴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