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開發公司,怎麽向銀行貸款
您好,目前針對經營用途的貸款,我行有開展生意貸業務,我提供相關信息給您參考。您需要向當地櫃臺個貸部門提交您的個人信息,通過經辦行審核您的個人信息後辦理業務申請。
借款人需要符合的條件:
1.符合我行零售貸款客戶基本條件規定。
2.不接受外籍人士和港澳臺人士申請的小微企業貸款業務。
3.對於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應具有貸款用途所對應行業2年以上(含)持續經營經驗;對於非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指除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以外的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應具有貸款用途所對應行業3年以上(含)持續經營經驗。
4.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征信記錄應在三級(含)以上,無征信記錄視同征信記錄二級。
5.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須為借款人經營實體前三大股東之壹且持股10%以上(含),或借款人為企業實際控制人。
對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但按照當前政策規定無需辦理營業執照的自然人,(如農戶、漁民)以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開辦私立課外輔導培訓機構、律師事務所的經營者,在其能提供相關合法經營證明材料的情況下可辦理個人經營貸款。
6.小微企業對公貸款中,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須為貸款提供全程全額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
7.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資不抵債(即家庭凈資產0)的,不得辦理小微企業貸款。
8.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不得為制裁類或監管類名單人員。
目前我行暫未開辦個人創業貸款業務。若您的公司已經成立想申請中小企業貸款,建議您直接致電95555-2人工服務-2公司業務-1人民幣結算(服務時間為工作日8:30-19:00)進入人工服務,以便我們了解您公司的情況,嘗試詳細為您解答。
生意貸業務申請方式:您需要向當地櫃臺個貸部門提交您的個人信息,通過經辦行審核您的個人信息後辦理業務申請。
詳細貸款信息您可以通過經辦行申請的時候再詳細確認壹下。
投資公司是否可以在銀行貸款
可以。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2)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3)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4)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5)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7)借款人出具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8)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9)借款人還需提供公司場地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據及個人住址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
擴展資料:
貸款流程
壹、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壹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範圍與實際經營範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準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占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準。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二、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
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三、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範圍的直接用途有:
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
2承付應付票據;
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
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占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壹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占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四,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壹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壹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壹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
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
②借款用途;
③借款金額;
④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⑦保證條款;
⑧違約責任;
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五,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準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註意項目填寫準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
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壹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
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壹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臺帳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