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12日消息(記者王逸群)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有市民在通州區宋莊鎮某小區購買別墅,網簽時才發現房產證上房屋的土地用途為“科研樓”。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小區內的別墅和公寓均為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房銷售。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科研用地不能用於住宅居住。那麽,這些科研用地上的房屋是如何“生長”起來的,背後的真相是什麽?
在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萊茵灣社區,居民們來來往往互相聊天。幾十棟聯排別墅和公寓樓讓人感覺和普通住宅小區沒什麽區別,也不覺得是科研辦公的地方。幾棟別墅的居民聲稱,他們購買了“壹棟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房屋”。“這是聯排別墅,有疊拼,壹期是別墅。房本上寫的是65,438+078平方米,300多萬,是50年的商住用房。現在二期賣公寓。”
然而,最近微博中有市民反映,他們在2月份通過房屋中介購買了該小區壹期的別墅,3月下旬準備在網上簽約過戶時,發現原業主的不動產權證書為“科研樓”,他們拍了照片。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該小區壹期包括數十棟別墅和二期公寓樓,全部采用商業水電。由於項目均價在周邊地區處於“低價位”,成為不少人買房的選擇,但對於房產證是否標註為“科研用地”並沒有太多顧慮。萊茵灣社區二期公寓的壹位阿姨透露,她購買的公寓只有壹個“大房”,因此無法申請個人經營貸款,未來很難轉手。“這棟公寓樓不能用於商業貸款,也不利於貸款,因為壹整棟樓都有壹個房間。整個社區既是商業社區,也是住宅社區。”
記者在網上搜索萊茵灣的關鍵詞發現,各大房產交易網站對該社區的介紹各不相同。有人說這是壹個適合居住和工作的別墅式科技工作室,也有人幹脆說這是壹個中央別墅區。
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咨詢了該小區的銷售人員,項目負責人劉洋十分警惕。他說,小區壹期的別墅已經全部售罄,二期的公寓是沒有產權的“大房子”,不能貸款但不受限購影響。對於小區的房屋類型,他解釋說,擁有50年產權的科研辦公用地既可以出租,也可以購買,“這與擁有70年產權的房子沒有區別”。
關於科研用地的說法,記者咨詢了萊茵灣以北的多家中介。他們都說萊茵灣的房子不能交易,也不是住宅,屬於科研補助金。
《北京市城鄉規劃用地分類與土地利用現狀對照表》明確指出了科研用地的規劃要求:用於各類教育、獨立科研、勘察、設計、技術推廣、科普等用地。盡管該社區的銷售人員介紹該項目為研究辦公用地,但所有居民都表示,他們購買該項目是為了自己的“商品房”,以便獲得便宜的價格。
近年來,科研用地“長出居民區”等事件頻頻發生。2013年,北京有9宗科研用地涉嫌建設出售。
那麽,萊茵灣項目是否存在上述問題?開發商是否存在違法建設和銷售行為?房屋中介是否涉嫌非法經營?更重要的是,如果萊茵灣項目存在違規行為,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是否得到體現?
記者前天和昨天兩次來到通州區住建委了解情況。政工科負責人閆海軍表示,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已介入調查,目前不便接受采訪。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通州分局負責人回應稱,目前相關情況正在核實中,將盡快予以答復。中國之聲將持續關註這壹事件的最新進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2。目前的購房政策請以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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