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子原主人的背景
通常情況下,抵押或沒收房屋的情況都是因為債務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而導致被債權人起訴,查封抵押財產,最後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大部分是因為投資失敗,資金鏈斷裂或者高利貸跑路,但如果普通生意失敗,人品不錯,還是可以考慮買的;但是如果妳遇到壹個質量差的房主,妳很可能會回來搗亂並找妳麻煩,因此將有無窮的後患。
因此,在通過司法拍賣購買房屋時,買家必須想方設法查明房屋的來源,仔細研究和核實拍賣公告,然後做出理性的決定。
二是實地查看
司法機關拍賣的房子,去實地看房不是那麽方便,但如果不去實地看房,很可能會遇到有建築缺陷的房子,法院對房子的缺陷不承擔責任。如果妳實地看房,妳也可以知道買賣的房子是出租還是自住。
在法律上,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買賣這套房子不影響租賃合同。如果原房主將其租給別人居住或做生意,他無權趕走租房者,只能等到合同到期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遇到品牌店、服務式公寓等長租的情況,辦理交接和騰退會非常復雜,成本也特別高。
第三,查明財產。
這是毫無疑問的。在購買房產進行司法拍賣時,買方應檢查房屋的性質,主要包括土地轉讓的性質,使用年限,是否已申請房產證,以及是否有拖欠稅款的情況。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法院在拍賣房產時所報的拍賣價格通常只是“裸價”。如果競得人中標,除了壹次性向法院全額支付銷售金額外,還將承擔壹些隱性費用,例如被拍賣房屋名下拖欠的物業費和水電費也需要由競得人承擔。
四、明確房地產的產權。
司法拍賣的房子都不清楚債務問題。當買家購買它們時,他們應該註意它們屬於個人所有和夫妻共同所有,因為這很可能涉及到房產的交付。此外,我們必須警惕房地產是壹個多債權人的房子。
動詞 (verb的縮寫)闡明轉移流程
假設以上四點都沒有問題,最後通過司法拍賣成功買到房子,買家會盡快辦理過戶手續,那麽法院拍賣的房子怎麽過戶呢?
首先,買方確認法院是否已解除對房產的查封。
第二,準備材料並以書面形式發送給相關部門。
三是當事人自願履行判決、裁定的,由當事人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轉移登記;壹方不願履行判決、裁定義務的,由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登記機關根據法院判決、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過戶;法院可以出面協調建設局和國家體育資源局的關系,依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