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對象和條件
1.有永久居留或有效居留身份。
2 .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4.申請人必須購買自住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住宅用地,並同意以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作為貸款抵押。
5.申請人有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款20%作為購房首付款。
二、貸款額度
申請的貸款金額可參考以下因素計算確定,取最小值:
1.最高貸款限額40萬元。
2.申請貸款總額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80%。
3.合同價格與評估值和契稅應納稅額不壹致的,按最低者計算。
4.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總余額的20倍。
5.每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工資的50%。
6.如果貸款金額確定後仍不足以支付該房屋的全部購房款,可以同時向受委托銀行申請商業貸款(即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第三,貸款期限
1.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
2.最長貸款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齡的基礎上再延長5年。
四、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壹式兩份;
2.借款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3.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明(已婚)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4.借款人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借款人配偶戶籍證明(已婚)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6.借款人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7.房地產轉讓合同原件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自簽發之日起三年內);
8.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自發證之日起壹年內);
9.預付購房款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10.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自開具之日起壹年內);
11.賣方收款賬戶和借款人還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