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法人企業為營業執照和法人授權證書;事業單位是《事業法人登記證》)及原件復印件(其他借款人是上級批準的原件及復印件);
非獨立核算企業須提交加蓋法人企業公章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的國稅、地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6.上壹年度決算報表原件和本年度半年度財務報表原件(無半年度報告的請提供最新季度報告或月度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如果是集團公司,還需分別提供本部門報表和合並報表),每張報表頁必須加蓋企業公章和財務負責人、制表人印章。註:院校無須提交財務報表;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要和提供給工商、稅務的壹致,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企業最新驗資報告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或註冊資本來源證明材料復印件,並出示原件。註:①驗資報告應明確具體投資人及出資額;②註冊資本發生變更的,應提交變更後的資產負債表及原驗資報告;(三)不能提供註冊資本驗資報告原件、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或者註冊資本來源證明材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出具相關出資證明文件;(4)上述證明材料中的企業名稱與企業實際名稱不壹致的,應提交工商部門的變更證明;股東需要提交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工商部門的出資變更證明。;
8.企業投資者應提供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投資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投資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投資人較多的,只需提供前十名投資人的相關復印件);
9.企業對外投資的證明材料,如被投資公司的驗資報告、被投資公司的章程(未經驗資)、各被投資公司的代碼證復印件等。(被投資單位較多的,只需提供前十名被投資單位的相關復印件);
10、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材料復印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家庭身份證復印件。
11.集團公司應提供其子公司的名稱、股權比例、貸款卡號和組織機構代碼。子公司應提供母公司的信用卡號及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和持股比例;
12.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家庭成員、主要親屬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長、董事等職務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13,公司章程
14、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信用證明材料。
請將提供的所有材料復印在A4紙上,並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