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保險公司、銀行、P2P、網貸機構發明的“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模式,完成了壹個從狂歡到沒落的短暫周期。隨著P2P的整頓和關閉,這種模式只剩下少數持牌機構。但在實踐中,個別保險機構和銀行並沒有走向合規透明,依然我行我素,強行在信用貸款上搭售保證保險,綜合費率水平已大大超出監管紅線。
太平洋保險在信用保證保險強制搭售的模式上再次“創新”。
近日,有投訴人向賈凱財經反映,其父親在太平洋保險業務員的遊說下,辦理了壹筆保單貸款,本金25萬元,期限36個月,每月還款9816元,由上海銀行出資。
但投訴用戶表示,業務員在辦理貸款時並未明確告知費用中包含保險費。當借款人在2021年9月初收到第壹份每月還款賬單時,才發現每月還款明細為:本金6367.85元,利息1222.92元,CPIC保費2225元。
也就是說,中國太保這筆貸款的實際投資人為上海銀行,中國太保為借款人提供信用保證保險,保險金額為25.75萬元,月費率為0.8641%。借款人還款清單顯示,首月支付的綜合費用為3448元,其中保費占本金的35%,銀行收取的利息占首月本金的19%。
根據測算,該筆貸款綜合利率為24.06%;如果扣除保費,這家貸款銀行實際收取的利率是5.87%。從綜合貸款率來看,這筆貸款雖然在監管紅線上限之下,但並未超標。但銀行貸款年利率不到6%,太平洋年溢價率18%。很難不讓人懷疑銀行和保險機構以保費的名義聯合推高借貸成本。
太平洋財險官網顯示,貸款保險產品(泰翔貸)分為保單貸款、業主貸款、業主貸款、抵押貸款、精英貸款。
太平洋財險2020年財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其保障型保險賬面余額為97.5億元,占全部保費的52%,同比增長38%。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中國太保的保證保險賬面余額分別為38.92億元和70.72億元。
借款人告訴賈凱財經,已經還了4個月,但實際上本金只有27336元,利息和保費高達12664元,占本金的46%。他認為業務員之前隱瞞了保險費等貸款費用,要求提前結算。然而,CPIC銷售人員告訴他,他必須為提前結算支付1.5%的違約金。
業務員還誘導借款人說可以先還完6期,再還10多萬的貸款。當借款人詢問會有什麽後果時,CPIC業務員表示,前三個月每天都會有催收電話,忍住就沒事了。壹年之內銀行會起訴,妳去打官司就說沒錢還了。
當借款人質疑是否會影響個人征信時,CPIC業務員表示,征信會顯示賠付,即貸款逾期後,由保險公司代替借款人還款。
為了讓借款人償還6個月的貸款,CPIC的銷售人員不遺余力地遊說。他甚至騙借款人說半年後可以申請破產,通過走救濟程序,可以減少部分貸款。
借款人表示,CPIC推銷員在錄音中誘導借款人“逾期”甚至“破產”,以逃避債務。
貸款行業壹個眾所周知的操作是,為了避免業務員和借款人串通,很多金融機構規定借款人必須還款6個月以上,業務員才能拿提成。也許這就是上述CPIC推銷員拼命遊說借款人達半年之久的原因。問題是,太平洋保險業務員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是什麽,才能得到他們的信任
更離譜的是,在借款人向河南當地銀保監管部門和太平洋保險分公司投訴後,太平洋保險回復借款人說,他們不知道業務員的上述言論,業務員不能代表公司,借款人必須正常還款。借款人質疑,如果業務員不代表公司,貸款的時候代表誰?
保證保險旨在為有貸款需求但缺乏擔保或抵押的個人提供信用增級和風險保障。但在實際操作中,保證保險明顯被太平洋保險這樣的機構慣壞了。
首先,從風險識別和防控的角度,太平洋保險的借款人及其子女均有CPIC的保單,其申請的保單貸款已經有壹定的增信措施,不需要購買信用保證保險。但業務員誘騙客戶在貸款中搭售保證保險,將借款人的貸款成本提高到24%。
事實上,近兩年來,監管壹直在發文規範銀行和保險機構的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去年5月,銀監會頒布《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針對保證保險費率過高的問題,提出消費者能夠承受的經營原則。
2020年9月至10月,北京銀保監局、上海銀保監局、河北銀保監局等地方監管機構陸續發布貸款保證保險消費提示,呼籲個人貸款理性投保、合法維權。
今年年初,中國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通報了光大銀行違規展業情況,包括光大銀行某財產保險公司聯合開展的“聯合I貸”和小額無抵押貸款業務,未區分消費者信用風險等級和信用狀況,限定承保機構,強制搭售保險,嚴重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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