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裏的余額本來就是繳存人的個人財產。壹般公積金余額由單位繳納的壹半和單位繳納的壹半組成。繳存人在購房、租房、退休、房屋大修或者自建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所以無論全款買房還是貸款買房,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此外,公積金還可以提供低息住房貸款,但公積金有壹定的額度限制,正常額度約為10倍至余額的40倍。如果考慮到後期需要買房的群體,最好不要提取公積金,以免影響妳的貸款額度。
節約儲金提取流程:
1.單位核實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單位符合條件的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壹印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部人員對提取的材料、金額、次數、個人賬戶信息進行審核。對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經審核不允許提取的,告知不允許提取的理由;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征詢管理部主任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三日內給單位明確答復;
3.對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根據提取材料將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建立首次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房材料發票)上加蓋“住房公積金提取已辦理”字樣;
4、管理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支取清單》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壹式兩份。如果取消提取,還需要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註銷利息對賬單。
綜上所述,全款買房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裏的余額本來就是繳存人的個人財產。壹般公積金余額由單位繳納的壹半和單位繳納的壹半組成。繳存人在購房、租房、退休、房屋大修或者自建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