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中允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二、行業術語的名稱可以使用“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作為行政區劃,“北京”是允許在商號和行業術語之間使用的。
三。基金類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全部以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繳出資額)不低於65438億元人民幣。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足額到位。"
4.單個投資人投資金額不低於654.38+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此限)。
五、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企業可以申請從事上述業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業務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貸款。
2.公開交易的證券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的方式籌集資金。
4.為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七。管理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設立時實繳資本(實際繳納的出資額)”。
八、單個投資人的出資不低於654.38+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此限)。
九、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X.托管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被批準為:非證券業務投資、投資管理和咨詢。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並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1.實收資本或實繳出資額不低於65,438+00萬元人民幣;
2.在自行募集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機構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產品的規模在65,438.0億元人民幣以上;
3.有兩名合格的持牌負責人和壹名合規風險控制負責人;
4.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無違法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