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是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行政事業單位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這種資金都會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並需要單獨報帳結算的資金。在當前各種制度和規定中,專項資金有著不同的名稱,如專項支出、項目支出、專款等,並且在包括的具體內容上也有壹定的差別。專項資金的好處
專項資金壹般補助在幾十萬到幾千萬不等,具體根據不同項目、具體政策、企業情況等因素決定,解決企業發展的資金困境,可用於用於投資補助和獎勵投資補助、貸款貼息和轉貸貼息等。如何高效準確申報政府專項資金
1、對全國或本省本市的專項資金項目進行全面評估分析適合自身企業的項目(很多企業不熟悉政策,可找專業公司進行研究分析代理申報,如專才管理這類公司。) 2、確認申報項目,認真閱讀理解政策文件,了解支持範圍、支持的申報條件、項目支持階段等。 3、耐心細致準備申報資料,這個階段的工作是壹項艱苦的勞動,文字材料的編輯整理需要較高的理解和歸納能力,技術路線的描述要專業、數據要契合實際、要用清晰的邏輯和明確的數據來描述技術內容,要清楚的描述技術方案、技術創新點、以及該項技術要解決的問題,還有寫出依托該項技術的產品問世,給社會帶來的價值,是否符合國家當年的產業引導方向等。臨床試驗政府補貼政策
1.補助範圍。 本地GLP、合同研究機構(CRO)、生物醫藥產業中試平臺等研發服務機構,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內為與本研發服務機構無投資關系的本市生物醫藥企業提供生物醫藥研發技術服務,以及本地GCP機構牽頭完成新藥臨床試驗項目10項(含)以上的,可申請該類補助,以服務收入發票開票日期或臨床試驗時間為準。同壹機構作為參與單位完成新藥臨床試驗服務的,每參與完成3項可視作牽頭完成1項。 2.補助標準。 分兩種類型補助:(1)機構為企業提供生物醫藥研發服務的,按申請機構開具的服務活動發票金額(需與經認定登記的合同對應)的5%給予補助(以專項審計報告披露的發票總額〔不含稅〕進行計算補助,且申請金額〔萬元〕小數點保留4位),同壹申報單位同壹年度內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2)機構提供新藥臨床試驗服務的,按牽頭或視作牽頭完成新藥臨床試驗項目達到10項(含)以上、20項(含)以上、30項(含)以上,分別予以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補助,新藥臨床試驗的分期壹般分為I期、II期、III期,不含生物等效性試驗、仿制藥臨床試驗等。(廣州地區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見附件5) 3.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廣州市生物醫藥產業創新補助資金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 (3)申請研發服務補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機構服務資質證明(GLP機構提供藥物GLP認證批件,CRO機構提供記載有醫藥研發服務等相關營業範圍的工商登記證明材料,生物醫藥產業中試平臺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22021年生物醫藥研發技術服務專項審計報告(按年份列表披露合同名稱、合同簽訂時間、委托單位名稱、委托單位註冊地址、委托單位是否屬於生物醫藥企業、技術合同登記編號及登記機構名稱、委托服務內容、對外服務收入、發票號、發票代碼、發票金額(不含稅)、發票日期);3申報單位與被服務企業無股權相互投資及實際控制關系的聲明(參考模板見附件3);4技術服務委托單位(生物醫藥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申請臨床試驗服務補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1提供有效期內的GCP認定證書或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備案管理信息平臺證明;2所開展每項臨床研究新藥項目對應的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的證明材料;3提供組長單位出具的新藥臨床試驗項目臨床試驗報告,包含報告封面、摘要(如有)前5頁,須體現組長單位及各參與研究單位;如暫未獲得組長單位臨床試驗報告的,也可提供臨床試驗分中心小結、倫理審批機構和新藥臨床試驗申辦方對臨床試驗項目完成情況的證明(意見)等3份材料替代臨床試驗報告;臨床試驗報告或分中心小結中都需體現新藥臨床試驗項目完成時間或最後壹名受試者末次訪視日期為2021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