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工作的第壹步是圍繞世行在該地區的投資方向建立項目庫,這裏應當註意幾個原則:
(1)應當選擇規模較大的整體項目,避免在項目中包含過多的子項目,導致項目的中心目標不明確、不突出。
(2)選擇在城市規劃中的中期規劃骨幹項目,比較接近世行貸款項目的要求。
(3)盡量選擇移民拆遷量較少的項目,因為世行不主張由於項目的實施而導致大量的移民拆遷,世行貸款也不會用於支付移民拆遷的任何費用。
(4)盡量避免或者減少涉及到世行十大政策的項目,減少在項目中不必要的程序和工作。
2. 準 備 借款人的準備工作
國內程序中,在立項批準以後,下壹步的工作就是獲得項目審批的通過。項目辦公室應敦促各設計單位編寫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以及移民安置計劃報告。應當說明的是:可研和環評報告是國內審批程序的必要文件,而移民安置計劃是針對世行程序而必須編寫的。可研和環評報告由省發改委上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可能將項目的審批權下放到省發改委,因此,項目辦必須盡早弄清楚項目審批部門,避免在這裏耽誤工作進度)。如果國家(或省)發改委與國家環保總局審批通過則表明項目的國內審批程序已經完成。要註意壹點就是應當在項目進行評估前(最好是預評估前)完成國內的審批程序,避免在世行評估通過但國內審批通不過而造成返工的情況出現。
另壹方面,世界銀行將在項目準備階段即項目評估前派遣項目準備團前往當地,了解項目準備工作情況,並對可研、環評和移民安置計劃報告提出補充修改意見。準備團壹般由世行駐中國代表處的項目主管或者項目經理以及可研、環評、移民安置、機構、財務與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各設計單位必須根據準備團提出的意見完善各報告書,並把各報告書終稿送發改委審批。世行準備團除了監督檢查項目準備工作進度及方向以外,還會對項目辦公室及各設計單位人員進行短期培訓,確保項目準備工作在正確的軌道上進行。
在這個階段,世行還要求項目辦公室在國際顧問咨詢公司的幫助下,完成項目前期的準備工作,因此國際顧問咨詢公司的參與對申請世行項目是必不可少的。顧問公司壹般具有世行項目經驗,在可研、環評以及移民安置計劃報告書編制中,顧問公司具有初審的權利和義務,可以對項目辦提出補充或修改意見;可以提出規劃上的調整意見;可以幫助項目辦編制與世行要求相符的財務、經濟與社會分析、采購計劃報告。最後,在項目評估前,世行方面將要求顧問公司根據項目辦提供的材料提出意見,供世行參考。作為項目第三方,顧問公司既參與申請貸款方——項目辦的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又幫助貸款方——世界銀行對項目進行初審後反饋意見給世行,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
3. 評 估
4. 談判
5. 提交執董會審批
6. 實施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