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後,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因為學生申請的這些事項都是需要審批的,這是助學貸款的壹個過程,所以大家在申請助學貸款時發現自己的相關資料壹直在審批也是很正常的。畢竟每年高校學生那麽多,國家工作人員有限。申請人太多可能導致審批時間慢,所以當妳進行詢價時,妳可能會顯得正在審批中。
2.相關數據並不完善。
如果臨近審批截止日期,卻總是發現自己的表格已經在審批中,那麽可能是自己的審批表格相關信息填寫有誤。比如學生在填寫申請的時候,信息不完善,或者相關信息有誤,那麽相關的初審機構可能還在核實中,所以這個時候妳會發現妳的申請已經顯示在審批中了。妳不必這麽緊張。如果審批結果下來了,妳也可以再次修改妳的申請表,重新提交。
助學貸款的受助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置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學生,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4.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學校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開銷。註:2008年貧困家庭學生認定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門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大壹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學生已被列入名單。具體可咨詢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科。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定(試行)》。
(四)為確保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順利實施,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組成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部際協調小組)。教育部成立了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作為部際協調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成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和管理中心。
(五)部際協調小組主要負責協調教育、財政、銀行等部門與學校的關系,制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定中央部委所屬學校年度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其中,教育部主要負責根據國家發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如何使用助學貸款的相關政策;財政部主要負責籌集和撥付中央部委所屬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含貧困學生貸款還款資金),並監督貼息資金的使用;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審批相關辦法,監督貸款實施;經辦行負責貸款的審批、發放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