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對公積金貸款的定義進行了精簡,明確了普通公積金貸款和商轉公貸款的範圍。
2、是增設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加大對購買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購房、購買綠色建築住房等的支持力度。
3、是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進行調整。
4、是新增了老舊小區改造提取情形,並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納入提取支持範圍。
深圳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遞交貸款申請:申請人需要到公積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銀行業務網點遞交貸款申請,並提交所需材料。
2、等待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批過程通常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3、簽訂合同和銀行放款:審批通過後,申請人需要與受托銀行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並辦理擔保等相關手續。符合放款條件後,受托銀行會在5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4、業務辦結:申請人領取相關資料,公積金貸款完成。
綜上所述,深圳公積金貸款新規通過優化貸款額度計算方式、增設支持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以及新增提取情形,旨在更有效地支持職工解決住房問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