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第八條款內容如下:
1、未經基金組織同意,成員國不得對貿易、非貿易等國際收支經常項目下的支付和資金轉移加以限制
2、不得采用歧視性的差別匯率或多重匯率制。
3、對於其它成員國在經常性往來中積存的本國貨幣,在對方為支付其經常性往來而要求兌換時,成員國應該用黃金或對方貨幣換回本幣。
擴展資料: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宗旨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壹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低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
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采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百度百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