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可以報考不限專業的公務員職位,也可以報考教育專業的公務員職位。公務員考試職位壹般可以根據報考人員的屬性分為省級(含副省級)或市(地)以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畢業生畢業後可以選擇繼續深造,從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可以選擇考公務員,在各級政府部門從事相關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培養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論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復合型人才,既能在學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本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又能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從事基於本專業的宣傳、組織、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主要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社會實踐、社會調查、專業實習和畢業論文。社會實踐學校組織各種課外研究或興趣小組、社團活動、人文講座、大學生科研訓練計劃、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各種課外活動。重視社會實踐基地建設。
報考公務員的條件
1.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參加企事業單位項目研究,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及團以下相當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有在直屬機關(市)工作經歷的,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