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管局負責外匯收入的核銷。
2.退稅是國稅局的責任。
3.壹般操作是先在電子口岸的出口收匯和出口退稅中提交報關單。
外匯進來後,再進行核銷。核實後才能退稅。
4.發貨後壹般需要當月做出口發票認證,開具發票等賬,壹個月後取回核銷單和報關單。
自出口之日起3個月內,持外匯水單到外匯局核查。核實後去國稅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