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厘島三個和尚的31佛經中,佛陀教導新加拉帕戈斯如何通過誦經來分配和使用他們的財富:
善於把錢分成四份,他真的和親戚朋友交朋友。
壹個財運是日常用的,兩個是生意用的。
第四聯應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Ven。馬欣達翻譯
翻譯:
適當的把錢分成四份,他真誠的和親戚朋友交朋友。
日常開銷的四分之壹花在物業上,四分之二用來經營自己的企業。
財產的最後四分之壹被存起來以備危險和緊急情況時使用。
此經是佛祖對壹個叫辛嘎拉(斯?Gàlaka gahapatiputta),故名《教新嘎拉經》(Si?gàlovàdasuttaü.
佛陀對新伽藍居士的教導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作為家人應該避免的不良行為和應該處理好的人際關系。
1.應該避免的不良行為有十四種:四種骯臟的行為,四種由不良心態引起的邪惡行為,六種浪費金錢的行為。它還關註了人們應該如何交友:如何識別假的壞朋友,並結交真正的好朋友。
二、要處理好的人際關系可以分為六種,包括:親子關系、師徒關系、夫妻關系、朋友關系、主仆關系、僧尼宗教關系。這些人之間的關系是雙向的,其重點是壹個家庭成員應該承擔的家庭和社會的義務和責任。
此外,該書還討論了如何積累財富和在家庭成員中分配財產。如果壹個家庭成員真的能遵循經文中的指示,他的生活壹定是幸福快樂的。
在上席佛教傳統中,此經被視為家庭成員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準則,是幸福生活、美滿人生的最佳指南。
Ven寫的。馬欣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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