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貿易需要提供:裝箱單、發票和委托書。
2.報關需要提供:裝箱單、發票(正規商業發票)、合同、報關要素(出口信息確認)、委托書(壹式三份)。
3.商業發票:如果是有商業價值的商業快遞,需要提供商業發票。
形式發票:如果是非商業快件,如個人禮品、樣品或報廢零件,需要提供形式發票或非商業發票。
4.特殊出口申報要求:
根據中國海關的要求,下列出口貨物需要向海關正式申報:
申請價值5000元以上;出口時收發貨方需要提供外匯核銷單、來料加工等通關單據。
5.修理或暫時進出口的貨物必須按規定向海關正式申報。
備註:不能攜帶的快件:
1.危險品、危險品以及國際航空貨運協會(IATA)、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歐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協定(ADR)等相關政府部門或組織禁止或限制的物品。
2.未按照海關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的。
3.贗品、動物、現金、印花稅票、無記名流通票據、貴重金屬盒和礦石、真槍或仿真槍及其配件、武器、爆炸物、彈藥、人體、色情材料或非法麻醉藥品/毒品。
4.DHL認為不能安全合法運輸的任何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