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成為人們生活的焦點,經濟領域的壹個重要指標——GDP(國內生產總值)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註。雖然大部分人都聽說過GDP,但真正了解的人恐怕不多。前幾天有報道說,中國GDP的10%-20%左右是無效成本。具體是怎麽回事?記者采訪了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核算司司長許憲春博士。
內在含義是什麽?
許憲春說,GDP是宏觀經濟中最受關註的經濟統計數據,因為它被認為是衡量國民經濟發展最重要的指標。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的簡稱,指壹個國家(或地區)所有永久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結果。它涉及經濟活動,是真實的。壹般來說,GDP有三種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從價值形態看,是壹定時期內所有居民單位生產的全部商品和勞務的價值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商品和勞務的價值之差,即所有居民單位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式看,是壹定時期內所有常駐單位直接創造的收入之和;從產品形式上看,是商品和服務的最終用途減去商品和服務的進口。
概念不應該混淆。
針對近日有報道稱我國市場交易中的無效成本至少占GDP的10%-20%,許司長表示,國家統計局作為GDP發布的權威機構,至今從未公布過這壹數據,無效成本是壹個經濟學術語,國家統計局在統計GDP時也從未使用過這壹術語。雖然在核算GDP時遺漏和重復是不可避免的,但用無效成本來衡量是不合適的。至少在GDP三種形態的計算中不涉及無效成本的概念。
相關報道中也提到,我國每年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為6543.8+080億元;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合同詐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55億元,以及劣質產品質量和制假售假造成的損失至少2000億元,三角債和現金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2000億元,稅外不合理收費和不必要審批造成的費用約3000億元,還有偷稅漏稅損失和被發現的腐敗損失。正是這些因素導致無效成本至少占到GDP的6544%。
對此,許憲春表示,上述報道中提到的概念非常混亂,與GDP不是壹個口徑,比如三角債、逃廢債造成的損失、欺詐造成的損失等這些概念和GDP不是壹個範疇。通常我們計算GDP所用的數據來自統計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如金融保險系統、鐵路系統、民航系統、郵電系統等。這些部門的數據不會討論無效成本的概念。當然,GDP不是萬能的,也不是所有的價值觀都可以依賴於GDP,否則很容易導致混亂。
GDP值是怎麽確定的?
國家統計局每年是怎麽公布GDP數據的?許憲春說,GDP計算需要經歷以下過程:初步估算過程、初步驗證過程和最終驗證過程。初步估算過程壹般在每年年底和次年年初進行。它得到的年度GDP數據只是壹個初步的數字,需要在獲得更充分的信息後進行驗證。初步核實程序壹般在次年第二季度進行。初步核實得到的GDP數據比較準確,但GDP核算還需要很多重要數據,相應數據還需要進壹步核實。最終的驗證過程壹般在第二年的第四季度進行。此時,GDP核算所需和收集的各種統計數據、最終核算數據和行政數據基本具備。與上壹步相比,它使用了更全面和詳細的數據,因此這壹GDP數據更加準確。
此外,GDP數據還需要經歷壹個歷史數據調整過程,即當發現或產生新的數據來源、新的分類、更準確的核算方法或更合理的核算原則時,要對歷史數據進行調整,使每年的GDP具有可比性,這是國際慣例。比如美國在1929和1999之間做了11的歷史數據調整。
總之,每個時間段公布的GDP都有其特定的含義和特定的數值,不能因為不同時間段公布的數據不壹樣就懷疑統計數據有問題。當然,中國的GDP計算體系也存在壹些不足。比如中國原來在前蘇聯和東歐國家采用的統計核算制度,在很多地方已經落後於時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