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傳銷三級以上三十人以上才能入罪!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參與傳銷者只能說服、教育、遣散,沒有抓捕和拘留的權力,對於組織和領導傳銷者,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才能拘捕。但是在傳銷體系的中下層嚴格意義上說都是受害者,對於這樣人群只能通過說服勸解。可悲的是傳銷人員把這種勸解當成打“負面”,更加事無忌憚的參與傳銷活動。最終受傷害的還是自己。每壹次工商公安接到舉報,對於民房裏的傳銷人員只能沒收傳銷工具,而對傳銷人員最多說的壹句話就是“妳們在做傳銷,盡快回家”。
前面剛驅散,兩三個小時之後他們又聚集在壹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打架鬥毆,久而久之,警察就懶得管了!
有些人就會問“為什麽B級人員不抓呢?為什麽抓了幾天就放回來呢?”其實,工商公安也想抓,但是沒有足夠的證據。什麽叫證據?工資單、匯款單、申購單、體系圖(網絡圖)、傳銷組織者名單、更重要的是人證。對於這樣的證據連參與的傳銷人員都沒有,這就說明傳銷組織者是非常狡猾和隱蔽的。在破獲的各大傳銷案件中,很多是高級別傳銷人員舉報,然後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證據打擊傳銷組織。僅憑公安工商獨立尋找傳銷組織證據,難度是很大的,需要長時間取證,消耗大量的人力財力,才能打掉壹個傳銷組織。
當妳知道妳的親人或是朋友在做傳銷,首先應該保持冷靜,妳的朋友或親人加入了傳銷組織,說明他已經被洗腦,妳不了解傳銷,所有妳根本無法勸說,傳銷經過了這麽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壹套對付局外人的嚴密說辭,而妳不了解,所以根本無法勸說,妳要做到是保持冷靜,妳要盡量保持與親人或者朋友的良好關系,不要提到“傳銷”二字,然後請專業的反洗腦老師上門反洗,除此之外,沒有更好的辦法!
不要相信能賺錢的說辭,看到的車,聽到的錢,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