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櫃員應嚴格遵守現金支出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內不允許現金收付;遵守庫存限額,並按規定將超出限額的現金及時送交銀行;每日應嚴格進行現金管理,每天上班前應核對賬面余額和庫存現金。發現問題,要及時檢查;企業的存款日記賬也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如有不符,應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時,必須嚴格核對有關原始憑證,然後據此編制收付憑證,再根據編制的收付憑證按時間順序逐筆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並作出平衡。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售匯制度及相關文件的規定辦理外匯出納業務。隨著經濟的發展,國際經濟交流越來越頻繁,外匯出納也越來越重要。因此,出納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辦理結匯、購匯和付匯,避免外匯損失。
4 .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開具空白支票,不準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辦理結算。這是出納人員必須遵守的紀律,也是防範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納應嚴格遵守支票和銀行賬戶的使用管理,從出納崗位堵塞結算漏洞。
5.保持手頭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的安全完整。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制。如果有短缺,收銀員有責任賠償。
6.保留相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印章和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非常重要,出納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措施。平時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印章要有人管,出納保管的出納印章要嚴格規定使用用途,各種票據要收繳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