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相關規定,境外公司提供公司境外勞務發票的,公司在辦理外匯匯款時,應攜帶相應材料到稅務機關審核,稅務機關出具不征稅證明,可由公司憑境外發票入賬。
境內機構在辦理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購付匯手續時,須向外匯指定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提交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文件,以及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印花稅票或免稅憑證等稅務憑證。
依照稅收協定和稅法有關規定不征稅、免稅證明的適用範圍:依照國際稅收協定和稅法有關規定不征稅、免稅的項目所得,如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直接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但依照國際稅收協定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