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國際聯運清算中心(以下簡稱部清算中心)是中國鐵路對內對外辦理國際聯運清算業務的全權機構。在中國境內有直接業務關系的單位是:各鐵路局財務室,鐵路分局、車站、列車(客運)和辦理國際客貨聯運的列車的收入檢查室,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及各分社(分公司)。第四條職責範圍
部清算中心的職責包括:
1,負責國際運輸旅客票價、行李、包裹運送費用的審核和清算。
2、負責國際運輸進口貨物、出口貨物和中轉貨物運輸費用的審核和清算。
3.檢查和監督國際聯運貨物國內運輸費用的收取和清算。
4、負責國際運輸車輛使用費、列車服務費、事故賠償費和國際運輸業務中發生的其他費用的清算。
5、負責國際旅客運輸客票的印制和管理以及國際貨物運輸運單印制的審核。
6.負責國際鐵路聯運清算業務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各鐵路局、分局、國際客貨運輸營業站、列車(客運)和列車、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及各分社(分公司)應正確核算辦理國際鐵路客貨運輸業務所發生的費用;金額及時支付,所有報表準確、按時上報,確保中國鐵路對外清算工作正常進行。第三章國際鐵路聯運旅客票價和費用結算第五條凡由國內外鐵路和國際旅行社簽發的發往和中轉中國鐵路的國際聯運客票、臥鋪票和附加費收據,以及國際列車發生的費用,均由部清算中心審核並負責對外結算。第六條國際聯運機票由中國國際旅行社結算。
1.根據《清算規則》第2.1項的有關規定,中國國際旅行社各分社、分社應編制1號表(或1-4號表)和1-1號表,並於清算次月5日前報國際旅行社總公司。
清算報表(附外文)的份數(包括自留壹份)如下:
1號表格(或1-4號表格):四份給朝鮮、越南、蒙古,四份經滿洲給蘇聯,五份給波蘭、捷克、匈牙利、羅馬尼亞,六份給德國、保加利亞;其中5人經二連去蘇聯,6人去波蘭、捷克、匈牙利、羅馬尼亞,7人去德國、保加利亞。
表格編號1—1:指我們這條路上的兩個臥鋪,其他路上的四個臥鋪。
中國國際旅行社扣除5%的票款作為旅行社收入(手續費),其余票款和所有臥鋪票票款在發報的同時支付給部清算中心。
2.部清算中心收到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發來的清算表和票價後,將票、錢、賬、表進行審核比對,按各國鐵編制“中國國際旅行社客票、臥鋪票票價報表匯總表”(附表1)二份,月底前將壹份(附清算表)送有關國鐵清算。第七條國際聯運旅客在中國的票價結算。
外國旅客在中國乘坐外國車廂時,各地國際旅行社將使用AICPA專輯票和臥鋪票(劃掉“MC”符號),按國內2號票價表核對並收取外匯券,編制國內格式1號表(或1-4號表)和1-1號表。第八條國內旅客在國外乘坐中國車廂的票價結算。
國內旅客在國外乘坐中國車廂時,列車員從旅客處收回的乘車證(或臥鋪票)由列車(旅客)段每月向部清算中心申報壹次,部清算中心準備1-1號表壹式兩份,與國家有關鐵路統壹清算。
列車員憑補收費收據在國際列車上收取的各種費用,由列車(客運)段按月匯總,連同收取的金額(結算後的人民幣)報部清算中心。第九條到達和過境旅客票價的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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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乘坐中國鐵路臥鋪的聯運旅客(含中國鐵路發送的旅客),列車員應填寫《國際旅客協助細則》第六條第1項規定的臥鋪使用通知單(附表2),連同臥鋪車票、臥鋪登機牌、補交費用收據和每月應收回壹次的有關旅客記錄壹並提交列車(旅客)段。
對於乘坐19次(含從28次起換乘)/20次(含換乘27次列車蘇聯車、27/28次列車韓國車、23/24次列車蒙古車、89/90次列車、其他外國車)的國際聯運旅客,各列車中國列車長將編制臥鋪使用通知單,並按上述方式上報。
3.我部清算中心收到上述收回的賬單和通知後,負責與國外第10號單進行核對和比對。1(或1-4號)和1-1號。
在審核比對過程中,發現客票缺失、計算錯誤時,應在兩個月內按清算規則的有關規定,將國外格式的1號表(或1-4號表)壹式三份,送國外鐵路局簽註。1-3號簽認外鐵表由部清算中心審核核算。對於遺漏的臥鋪票,由部清算中心準備1-1號表壹式兩份,將其中壹份連同相關臥鋪票送至發售路(或指路)清算。
4.國外鐵路提出的1-3號表格,由部清算中心在收到表格之日起兩個月內審核處理,並簽退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