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兌美元壹直趨於貶值:1979年1:1.5,1986年為1:3.5。
---1994年
實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將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初步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4月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上海建立,當年人民幣兌美元約為1:8.6。
---1996年
12月 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但資本項下依然實行嚴格管制。
---1997-1998年
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泰銖等亞洲貨幣競相貶值,日圓兌美元壹度創下七年以來的低點至147日圓水準,但中國政府自始至終恪守人民幣保持穩定,並采取多項配套措施,當時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幣貶值與否的重要關口,央行進場護衛頻繁。
---1998年
7月開始 央行進行外匯大檢查,審核企業超過壹定限額的購付匯的貿易真實性。
9月1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以走私、逃匯、洗錢與騙稅等為目的向銀行騙購外匯的,分別按走私犯罪以及逃匯罪,洗錢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
9月29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國內企業將在境外資本項下的外匯於10月1日前調回國內,未經特別批準,不允許在境外資本帳戶下保留外匯。
---2000年
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壹度擴大,市場揣測央行意欲放寬人民幣波幅。
4月12日,人民幣兌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關口至8.2830元。
5月25日,人民幣匯價連續兩日升破8.2770元關口,分別收報於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
中國加入WTO關鍵壹年,人民幣兌美元進壹步走升,運行區間移至8.2760-8.2800。
12月1日,人行允許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在境內外幣賬戶的資金劃轉;上調了自費出國(境)留學供匯額度,以更好的滿足居民的用匯需求。
12月11日,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但並未承諾完全開放資本市場。
---2002年
4月1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通歐元兌人民幣的交易。
6月1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推出外幣拆借。
12月1日,人行取消外資銀行在辦理結售匯業務上的客戶限制,統壹中外資銀行結售匯管理政策,履行了加入WTO的對外承諾。
---2003年
10月1日起,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5000美元。
---2005年
7月21日,央行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起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壹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壹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升值幅度2%。
8月3日起,對於持因私護照個人,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下的,購匯限額調整為等值5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含)以上的,為等值8000美元。
---2006年
1月4日起,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簡稱OTC方式),改進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OTC方式是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主體以雙邊授信為基礎,通過自主雙邊詢價、雙邊清算進行的即期外匯交易。
截至2月底,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為8537億美元,首次超過日本(8501億美元),雄居世界榜首。
5月1日起,對境內居民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總額為每人每年等值2萬美元。
5月15日 上午9時15分,1美元兌人民幣交易價格升值至8元以下,為1:7.99。
---2007年
2月1日起,對個人結售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
9月,中國正式成立國務院直屬外匯投資管理公司,對中國外匯儲備進行全球金融投資。
---2008年
4月10日 上午9時15分,1美元兌人民幣交易價格升值至7元以下,為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