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壹筆遠期外匯交易,客戶的交割日是不固定的,但對於銀行來說,為了控制交易風險,需要相應地賣出頭寸,需要根據固定的交割日來平衡頭寸。客戶的交貨日期和銀行的交貨日期不匹配。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銀行會用所選期間給客戶的最差報價作為風險補償。
1.客戶從現貨到1月進行選擇性交割。
由於遠期價格從即期到1個月的變化基本上是線性的,所以我們只需要將即期匯率與1個月的遠期匯率進行比較,按照兩者孰低的原則給客戶報價。客戶買入歐元,銀行賣出歐元,使用歐元/美元的銀行賣出價。現貨賣出價1.2630,0個月賣出價1.2680。因此客戶報價為65,438+0.2680,客戶到期需支付65,438美元+0.2680。
2.客戶做1個月,也就是3個月的選擇性交割。
客戶賣出歐元,銀行買入歐元,使用歐元/美元的銀行買入價。1月報價1.2662,3月報價1.2758。銀行需要低價買入,所以給客戶的報價是1.2662。到期交貨時,客戶收取654.38美元+26.62萬美元。
1,貨幣對A/B =買入價/賣出價,買入價是指銀行買入貨幣A賣出貨幣B所采用的匯率;要價是指銀行賣出貨幣A,買入貨幣B的報價..本題中的貨幣對為EUR/USD,根據上述原則可以得到買賣報價。
2.遠期報價。遠期報價=即期報價+掉期點
交換點也有買價和賣價。互換點的買賣報價,
如果互換點的出價
如果互換點的買入價>:要價,表示遠期貼水,遠期匯率買入價=即期匯率買入價-互換點買入價;遠期匯率要價=即期匯率要價-互換點要價。
在這個問題中,歐元對美元的遠期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