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銀行的經營範圍是《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全部銀行業務,主要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中、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代理收付和保險代理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售匯;銀行間外匯借貸;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貸款;外匯擔保;發行外匯信用卡;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和代理買賣;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交易;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和支付;離岸金融業務;信用調查、咨詢和見證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與其他銀行不同的市場功能相比,廣發銀行自成立以來,以全新的體系和驕人的業績著稱,始終堅持為中小企業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將中小企業業務作為全行的工作重點和基本發展戰略。
4.廣發銀行的網點遍布廣東省內各城市,占據壹定的地域優勢。但即便是這樣壹家網點數量第二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四大國有銀行相比,在廣東省內仍有驚人的差距。
5.與其他銀行相比,廣發銀行在廣東省外大中城市的分行數量少,實力很弱。
6.此外,在網點數量上,廣發銀行與排名第壹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的差距也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