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個人如何經營外貿業務?
答: 個人可以做外貿,所指的個人不是純粹的自然人,而必須是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因此必須要去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註冊為個體工商戶或是獨資經營者才可經營外貿業務。
3 、經工商登記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是否都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答:是的 ,除法律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以外,所有從事貨物或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都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否則,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和驗放手續。北京市商務局負責北京市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工作。
4 、現有企業是否經過備案登記,就可以經營進出口業務了?
答:備案登記是項程序性的操作,不是可否經營外貿業務的審批。企業擬開展進出口業務應先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手續,增加從事貨物或技術的進出口業務或相應的經營範圍,再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還需要提交個人財產(資產)證明,才可辦理備案登記。 申請人還要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登記表》自動失效,只有辦完了這些手續才是壹個完整的程序。
5、擬設立新的外貿企業,應如何操作?
答: 對於擬工商註冊成立的新企業或擬工商登記的個人,應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並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再辦理備案登記,可在辦理營業執照的同時直接向工商部門申請“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的經營範圍。
6 、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應提交的個人財產(資產證明)由哪裏出具?
答:由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產信用證明文件 。
7、辦理對進出口權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答: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國稅正、副本復印件;地稅正、副本復印件;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財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章程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