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結匯
可結匯的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包括:專利、版權收入、稿費收入、咨詢費收入、保險金收入、利潤、紅利收入、利息收入、年金、退休金、雇員報酬、遺產繼承外匯、贍家款、捐贈款及其他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資本項目收入為居民個人從境外調回的、經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各類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的本金。
2、個人購匯
居民個人出境旅遊(含港澳遊)、朝覲、探親會親、境外就醫、自費留學、其他出境學習、商務考察、境外培訓、被聘工作、繳納境外國際組織會費、境外郵購、出境定居、境外直系親屬救助、國際交流、外派勞務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