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2所示,可以看出RISQ包括六個部門——RISQ/GEM、RISQ/CIB、RISQ/DET、RISQ/ CMC、RISQ/RDM、RISQ/EMG,以及五個職能部門——RlSQ/COR、RISQ/ETU、RISQ/RCE和RISQ。此外,以下部門向RISQ報告:法國興業銀行的AM/RIS,由RISQ/DIR管理;PAEN的風險線,直接向PAEN報告CDN的風險線,由RISQ/DET管理。在此職責範圍內,RISQ參與這些風險部門經理的任命、評估和薪酬決策。
長度RISQ/全球創業觀察的責任
協調興業銀行跨部門風險的記錄、分析和預警管理;協助制定信貸政策(可接受的風險標準、行業限額等)。);代表RISQ/總監參與壹般會議金額或復雜信貸需求的審批流程;在集團層面,收集和批準資產損失準備的建議,並定期評估和觀察企業名單;監管CDN的風險線。
2.RISQ/CIB的結構和職責
RISQ/CIB是專門分析、審查和管理法國興業銀行CIB公司客戶(不包括金融機構)風險的部門,其職責包括:(1)授信審批。在所有相關業務條線同意的情況下,對CIB興業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交易進行信用審查,並針對特定行業和產品制定信用政策;(2)對法國興業銀行CIB投資組合的債務人評級和交易評級進行內部評級審查;(3)問題企業的早期識別。分析和報告信貸觀察名單,包括季度組合和觀察名單重新評估;(4)撥備。評估和批準法國興業銀行CIB投資組合中的企業或交易條款;(5)不良資產處置。管理法國興業銀行CIB投資組合不良資產的處置;(6)組合分析。從不同角度(地區、行業、產品和個人信用主體、評級RAROC、EVA等)分析、評估和報告瑞士信貸銀行的信用組合。);監測和報告(與GCPM壹起)集中限制(如個別企業、行業、地區等。),並與GCPM壹起參與更具體的投資組合管理活動。
從RISQ/CIB的職責可以看出,其並不負責公司的信用分析,信用分析工作由CORI中臺的CCG完成。
3.RISQ/DET的責任
與RISQ/CIB類似,RISQ/DET專門從事分析、審計和管理PAEN & amp;BIEN公司客戶風險部(不包括金融機構)的具體職責與RISQ/CIB類似,只是不處置不良資產。
4.RISQ/CMC的責任
RISQ/CMC的主要職責是統壹管理法國興業銀行資本市場中所有交易對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決策和風險監控流程。這種統壹管理是通過壹個全球團隊完成以下職能來實現的:記錄資本市場風險業務、高質量的定性分析、準確的定量測量、對交易和交易對手的評估以及風險的持續報告,同時保持與法國興業銀行業務目標的壹致性。對於銀行交易,RISQ/CMC的職責包括:信貸分析和準備信貸需求文件,交易評估和批準,使用銀行分析工具對債務人進行評級,集團分析,定義和實施資本市場的信貸政策和程序。對於非銀行金融機構,RISQ/CMC負責對壹級客戶責任中心提交的額度需求進行信用評估。
5.RISQ/RDM的結構和職責
RISQ/RDM的職責是:(1)整體管理法興銀行市場相關業務的市場風險;(2)獨立於業務條線,持續評估法興集團市場業務的市場風險,監控其是否在授權限額內;(3)分析法興銀行運營中心提出的所有市場額度要求,確保在總部管理層的全球授權限額內;(4)定義市場風險計量方法(VaR、敏感性和壓力測試等。),審核估值模型,制定市場風險控制程序,確定相關撥備分配;(五)維護計量市場風險的系統和數據。
6.RISQ/環境管理集團的責任
RISQ/EMG的職責是管理法國興業銀行集團的新興國家風險,包括制定國家風險量化衡量方法和報告體系,加強危機預測和預防。具體來說:(1)對新興國家經濟、金融、社會政治風險的分析研究,尤其是對這些風險潛在變化的預警監測和國家評級的確定;(2)涉及國家風險的復雜交易文件的分析和審查;(3)業務線的責任是通過設置適當的工具和流程來識別、分析和監控國家風險,並設置和定期監控國家配額的使用。(4)實施危機篩查和預防機制,參與危機管理;(五)協調和實施主權債務重組政策。
7.RISQ/COR的結構和職責
RISQ/C0R負責為管理層、業務線和監管機構提供風險報告,並協助DEVL對外披露財務信息。在進行財務披露和提供監管報告時,RISQ/COR是RISQ與DEVL和COMM之間的唯壹連接點。
8.RISQ/RCE的結構和職責
RISQ/RCE的職責是:(1)負責制定計量風險成本和經濟資本的方法;(2)開發用於風險分析、資本分配和風險/回報計算的工具,使法興銀行的所有部門都能在單筆交易和投資組合的層面使用這些工具;(3)確保集團內所有終端用戶正確理解相關概念並使用相應工具;(4)各條線、各行業、各地區集團的預警管理;(5)與DEVEL和業務條線財務部門壹起分析風險/收益比,參與DEVEL主導的經濟增加值(EVA)分析。
9.RISQ/ETU的結構和職責
RISQ/ETU經濟和產業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發現經濟和產業的開創性特征,用於預警風險管理。其中,ETU/經合組織負責研究主要發達經濟體的經濟、金融和貨幣政策,重點識別和評估影響世界經濟的重大宏觀經濟失衡。ETU/IND主要負責:(1)應業務條線或其他風險部門的要求,分析項目或公司的經濟和產業可行性;(2)進行特定的行業研究,發現潛在的業務需求、機會和風險;(3)協助RISQ/GEM確定集團的行業配額。
RISQ/OPM 10的結構和職責
RISQ/OPM的職責是:(1)負責實施操作風險項目,加強操作風險管理,主要是BASEL2中操作風險項目的實施;(2)在開發任何新產品或新業務時,確保正確識別所有風險,確保風險管理體系充分有效,並通過OPM/DIR向業務條線新產品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3)起草和發布集團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4)開展相關培訓,提高風險文化和專業技能。
RISQ/GES法律學院的結構和職責
RISQ/GES的職責是:(1)加強集團在總部信貸方面的審計框架,重點關註信貸文件的規範性、授權範圍內決策的質量和業務單元決策的效率;(2)確定集團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策略,確保集團內部各信息系統的壹致性。(3)負責定義、開發和維護風險管理系統;(4)管理RISQ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並主持預算和成本控制流程。
12,RISQ/CBA結構和職責RISQ/CBA專門分析、審計和管理Komercni Banka的風險。與PAEN和RISQ的其他部門密切合作,負責提出和實施旨在將子行風險管理流程融入集團整體風險管理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