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1、關於申請辦理退賠外匯的報告(說明是否為待核查帳戶中的外匯);
2、出口合同;
3、退賠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
4、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或銀行出具的收匯憑證);
5、屬預收款、尚未出口報關的,提供終止執行出口合同證明或協議;屬已出口報關、尚未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報關單,如為退貨賠付,還應提供貿易方式為“退運貨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已“核註、結案”);已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提供出口核銷單退稅專用聯或稅務部門出具的未退稅(或已補稅)證明,如為退貨賠付,還應提供貿易方式為“退運貨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已“核註、結案”);屬錯匯的,提供外方要求退匯的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