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貨款的企業所得稅無法收回,可以在稅前扣除。提交材料:(1)資產損失專項申報明細表(壹式兩份);
(2)資產損失專項申請報告表(壹式兩份);
(三)確認企業資產損失的相關證明材料。
企業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損失:
1.合同、協議或有關事項說明的復印件;
2.如國外商品市場發生變化,提供相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相關交易所的報價信息。
3.由於出口商品質量原因,提供進口商的相關信函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書的,應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的書面保函。
4.進口商破產、關閉或解散的,提供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或中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並提供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有效證明。
如果收不到出口貨款,對國內企業有什麽影響嗎?
對,對國內企業出口退稅有影響。請參見出口退稅條件(第四條):
(1)貨物必須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內。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包括除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消費品。
這壹條件是必要的,因為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只能退還或免征已征增值稅和消費稅貨物的已繳稅款。未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充分體現了“不稅不退”的原則。
(二)必須申報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出口關口,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出口兩種形式。區分貨物是否申報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範圍的主要標準之壹。除另有規定外,在中國境內銷售而未申報出口的貨物,無論出口企業以外匯還是人民幣結算,也無論出口企業如何進行財務處理,均不視為出口貨物。
賓館、飯店等在國內銷售並收匯的貨物,因不符合出境出口條件,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金融銷售出口的貨物。只有在出口貨物以財務方式銷售出口後,才能申請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出口貨物,而非貿易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個人在境內購買並攜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樣品、展覽品、郵遞物品等。
(四)已收匯核銷的貨物。根據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同時滿足以上四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委托外貿企業出口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在申請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附加壹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方可申請退(免)稅。
出口貨物無法收回如何申報貨款?綜合來看,根據邊肖整理的相關資料,企業出口的貨物如果收不回來,可以申請稅前扣除,在會計處理上可以通過壞賬準備科目處理;當然,如果妳覺得上面的文章不夠透徹,也沒關系。邊肖老師歡迎您在我們的網站上搜索相關信息或向老師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