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進出境管理辦法》的規定:
1.中國公民每次攜帶人民幣2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現金不超過5000美元(含5000美元)可直接放行;
2.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5000美元以上至65438美元+00000元(含65438美元+00000元)的,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攜帶證明,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明驗放;
三、攜帶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幣現鈔出境,需憑外匯局核發的《外匯出境許可證》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