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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考試規則

第五條考生應當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內進入考場。

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機考開始後60分鐘內,紙筆考試開始後12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離開考場。

第六條考生應當攜帶必要的文具和考試參考書進入考場。

必備文具包括: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只使用藍黑或藍黑墨水、油芯);參加紙筆考試的學生還應攜帶2B鉛筆、橡皮和轉筆刀。壹般來說,報關員考試成績會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後公布,海關總署會核定並公布全國統壹合格分數線,直屬海關會隨考試成績公布合格人員名單。

可以登錄中國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如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合格人員名單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原註冊地海關提出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海關總署應當自核查申請到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分數核查,並根據核查結果出具核查單。報關員考試資格證書的發放和註冊

海關準予報關員資格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報關員資格證書由海關總署統壹印制。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向海關申請註冊為報關員。考試以直屬海關為單位,有41個考區;每個考區隸屬海關、辦事處,下設若幹考點。

考試不限考生戶籍、居住地、就讀地和工作地,考生可根據各考區報名點自行選擇報名點。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系列教材2010版由海關總署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全套售價180元。參考書目如下:

(壹)2010版全國統考教材80元報關員資格。

(二)2010版進出口商品名稱及代碼60元。

(3)2065 438+00(2005-09年真題)報關員歷年問題標準答案及詳解40元

《進出口商品名稱及編碼》是考試必備的參考書,用於解答試題中的商品分類問題。考生應使用中國海關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進出口商品名稱及代碼,否則後果自負。

2011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大綱

註:本大綱中,需要掌握和熟悉的內容用“★”標註,需要理解的內容用“∞”標註。

第壹章報關和海關管理

第壹節報關概述

★報關的概念

★自理宣言

★代理申報(含義,直接代理申報,間接代理申報)

☆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申報

☆進出境行李物品報關單。

☆進出境郵遞物品報關單

第二節海關管理概述中國海關的性質和任務

☆任務中國海關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海關權力★海關權力的內容(行政審批權、稅收征收權、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行政處罰權和其他權力)。

☆海關權力行使的基本原則★海關管理體制(垂直領導體制、海關設置原則)

☆海關組織(成立海關組織、海關緝私警察組織)

第三節:報關單位的概念★報關單位的概念★報關單位的類型★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報關企業報關單位註冊★報關註冊制概念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登記

★報關企業註冊許可證

★報關企業註冊

★報關單位註冊證時限

★報關單位報關行為規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行為規範

★報關企業報關行為規範★報關單位分類管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管理類別設置。

★報關企業管理類別設置

★實施報關單位分類管理措施★報關單位海關法律責任原則

★報關單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及處罰

第四節報關員的概念★報關員的概念★報關員資格★報關員註冊★註冊條件

★註冊程序

★變更和續展註冊

★註銷註冊

☆重新申請註冊報關員執業★報關員執業範圍

★報關員的權利和義務

★禁止報關執業

★報關員海關記分考核管理海關法律責任★報關員海關法律責任為加強考試管理,執行考試紀律,保證考試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和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考生有下列輕微違紀行為之壹的,由監考人員給予口頭警告,並責令改正;經警告仍不改正的,取消考試資格,並責令離開考場: (壹)攜帶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二)考試信號開始前開始答題,或者考試信號結束後繼續答題的;

(三)考試開始30分鐘後未填寫或者未如實填寫答題卡名稱和準考證號的;

(4)考試時竊竊私語、東張西望;

(五)在考場內吸煙、制造噪音或者其他影響考試秩序的行為;

(六)未在規定座位答題,或者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七)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的;

(八)有其他輕微違法行為的。

有本條第(壹)項情形的,應當責令相關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考生有下列嚴重違紀行為之壹的,責令離開考場,宣布考試成績無效: (壹)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二)威脅、侮辱、毆打考試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嚴重擾亂考場秩序的;

(三)參與考場內外串通作弊的;

(四)使用手機、傳呼機等通訊工具或者具有信息存儲、讀取功能的電子產品;

(五)攜帶或者查看與考試有關的資料;

(六)交換試卷和答題卡;

(七)抄襲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許、幫助他人抄襲的;

(八)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或者將其帶出考場的;

(九)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

對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直屬海關作出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的決定。

有本條第(二)項所列行為之壹,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考生有嚴重違紀行為,或者輕微違紀行為經口頭警告仍不改正的,監考人員應當在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記錄表(見附件)中如實記錄考生違紀事實,並由兩人簽字確認,同時要求考生簽字確認違紀事實。違紀考生拒絕簽字的,由在場的考試人員記錄拒絕情況,並由兩人簽字。以偽造、變造證件、證書等不正當手段參加考試的考生,取得報關員資格。經核實,海關宣布其結果無效,並撤銷其報關員資格。考生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分決定的直屬海關申請復核。從2000年開始每張試卷200分,現在按照120劃分合格線。如有變更,以相關通知文件為準。全國實行統壹的合格分數線標準,凡考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者,均可獲得資格證書。2008年報關員通過標準為110,2009年報關員通過標準為115。

2002-2010報關員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匯總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112120 120。20分120分110分110分110分115分120分65438+。考試教材在2010版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國際條約、協定的變化進行了修訂。今年教材的修訂包括國家政策、海關監管程序以及教材的壹些基礎理論的調整。由於今年教材修訂較多,為方便考生復習,對2011版教材主要修訂內容的要點進行簡單介紹。

第壹章:報關員的海關管理。根據中國現行海關法律法規,修訂了直接代理報關和間接代理報關的法律責任,調整了海關法律關系和海關權利的內容,以及報關單位分類管理中企業分類標準的內容。

第二章報關和對外貿易管理,主要有兩個變化:壹是在各項貿易管理商品方面,按照慣例,國家有關部委在2010管理目錄的基礎上,對各自的管理目錄進行了相應調整,包括進出口許可證、兩用物品進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出入境檢驗檢疫目錄、興奮劑管理目錄、野生動物商品進出口目錄等。二是在管理政策方面,相應的國家法律法規有所調整,如新的《音像制品進口管理辦法》的出臺。鑒於以上兩個方面,教材的內容和結構都做了相應的調整。

第三章海關監管貨物申報程序。由於海關總署修訂了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教材中對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的內容進行了較大修改,如增加了抵押貸款的內容,調整了跨料範圍,單耗標準和料件合並原則有較大變化。電子手冊和電子賬冊的修訂內容分布在第3章的全篇。還有臨時出入境貨物的範圍,其他出入境貨物中的樣品管理,不計價設備的內容也有所調整。

第四章進出口商品歸類,主要依據稅則的調整,修訂了部分商品的歸類。

第五章進出口稅費,國家出臺了很多新的原產地管理規定,所以教材相關內容調整較多,篇幅較大;減免稅的內容也有所調整。

第六章: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調整“免稅性質”、“監管證件代碼表”和“免稅方式代碼表”的內容。同時,“貿易方式”的內容和體例在報關單壹欄的填寫要求上有了較大的變化:對許多“貿易方式”進行了重新組織和分類,註重類別區分,盡可能與教材第三章中的相關內容相呼應,在同壹分類下,內部邏輯聯系更加明顯;對於壹些實際工作中少見的偏貿方法,酌情刪除,這樣更符合考試大綱的主旨,減輕考生的學習負擔;加工貿易項下貨物的處理方式,如內銷、結轉、退貨、廢棄等,是實際工作中常見的,也是近年來考試和報關專題綜合實踐中經常涉及的考點。在2011的教材中有介紹,與第三章第三節的內容和第六章第五節的表格相呼應。

第七章海關法律制度與報關相關,由於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擔保條例的出臺等。第七章關務保障制度和海關行政處罰制度有較大調整。

第八章國際貿易知識與報關相關,FOB、CIF術語內容變更,增加“201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相關內容,調整國際貨物運輸內容。各直屬海關及設立報名點的直屬海關、辦事處公布考試咨詢監督電話,考生可通過中國報關員資格考試網“各考區電話”欄目查詢。

海關總署考試監督電話:公布在考試公告上。

海關總署舉報郵箱:中國報關員資格考試網“考試舉報郵箱”。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經濟管理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持有全國統考報關員證書(需報名)。

應明確報關知識、相關流程和操作規範,能夠獨立、熟練地完成報關手續,熟悉商品檢驗檢疫、進出口等相關法律法規,關註國家政策調整,了解轉賬、外匯核銷、海關賬戶等其他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團隊精神,能夠承受工作壓力,處理棘手問題;具有優秀的公關和表達能力,與海關、檢疫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目前,許多中小企業迫切需要報關專業人才為外貿業務服務。他們對報關員的需求占總需求的很大壹部分,可以給從業者更多的晉升機會。所以想從事報關行業,不能只盯著大企業,也要積極從中小企業基層做起。雖然起薪低,但是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掌握了對外溝通技巧之後,可以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根據報關員國家職業標準中職業等級的設置,報關員的發展路徑壹般可以沿著助理報關員、報關員、高級報關員的方向發展,即從側重於具體的業務操作,轉向相對復雜的業務操作和管理,實現綜合管理。整體協調管理能力強的報關員也可以考慮發展到公司的管理層和領導層,比如成為運營經理。考試報名采取先網上報名,再到海關確認的方式。網上報名後,需要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主證(報名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後自動生成),粘貼照片,在所選考點海關確認,繳納報名費90元,購買教材。網上報名從5月到6月開始,開放報名持續20天到壹個月。7月初去海關確認,購買教材,交報名費。今年4月,海關總署將發布公告,確定具體註冊時間和條件。請多註意本的信息。考試報名開始會發通知通知大家,論壇上也會有具體的報名指導和相關問題的解答。海關總署註冊的網站是:5。考試包括什麽?

考試內容包括知識、技能和相關性三部分。考試不分科目,考試內容全部來自海關總署編寫的教材。考試以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大綱為指導,2006年的考試大綱將在以後的考試報名中公布。2006年的教科書正在編寫中。2006年,教材的構成將發生較大變化,新壹套教材中不再包含《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輔導教材》。將原輔導教材中的部分考試內容編入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教材。所以2006年的教材和2005年的教材相比會有壹些變化。2006版教材只能在7月初的報名確認點海關買到。在新教材出版之前,各種輔導書、習題集、模擬題都不會按照新教材來寫,很多內容和新教材有矛盾。考試是開卷考試還是閉卷考試?考試以閉卷筆試答題的形式進行。壹般情況下,題型是客觀的,有選擇性的。試題由試卷和答題卡兩部分組成。考生在考試時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寫選定的答案。此外,考生還應填寫自己的準考證號,並在答題卡上填寫自己的姓名。考生必須按要求正確填寫答題卡,因未按要求填寫答題卡而產生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為方便考試,考試時允許帶《商品名稱與代碼》這本書,這是考試專用書。考生不得在本子上做任何文字記錄,其他本子不得帶入考場,否則視為作弊,取消考試資格。2011年2月4日,海關總署發布第8號公告,決定將2010報關員資格考試拉薩考區合格分數線放寬至100。據此,拉薩考區考生2010考試成績在100至119之間的,可以向海關申請報關員資格。

公告同時規定,放寬合格分數線取得的報關員資格實行B證管理,持證人限於拉薩關區報關員註冊執業。

這是海關總署自1997舉行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以來,首次實行區域優惠政策,對受益取得的資格實行相應的地域限制。

公告還規定,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分數線並取得報關員資格的拉薩考區考生,報關員註冊和執業區域不限。但B證持有者仍可報名參加以後的全國統考,取得全國報關員資格。

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名單和報關員資格證書(B證)的申領程序由海關總署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國家海關教育培訓中心)另行公布。考試合格者,可在合格名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報關員資格考試和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向原註冊地海關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

報關員資格證書是報關從業資格的憑證。持證人可根據海關對報關員註冊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就業地海關申請註冊為報關員,憑證書辦理註冊登記、註銷登記、資格註冊延期等海關手續。在進出口業務中,報關必須憑憑證辦理。要取得報關員證,必須參加報關員資格考試。通過報關員資格考試,取得報關員資格證後,帶著相關材料找單位辦理註冊手續,註冊後就可以拿到報關員證了。

從2006年開始,報關員資格證實行終身制,也就是說報關員資格證是考試合格後取得的。這個資格證沒有有效期,隨便什麽時候找公司都可以註冊。這對我們非常有利。我們外貿行業考試涉及到的證件中,除了報關員,其他證件都是有效的,比如出口證,貨代。包括檢驗員資格證,都是有效的。檢驗員證有效期為2年。2年內未註冊公司的,資質證書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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