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可疑交易報告制度是指金融機構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外匯局報告可疑交易的制度,但不影響或妨礙金融機構在審查可疑交易、發現涉嫌犯罪時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義務。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銀行卡進行的大額交易,應由開戶金融機構或發卡行進行報告;
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進行的大額交易應由收單銀行進行報告;
客戶不通過其賬戶或銀行卡進行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