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算:與居民按跨境收支管理,與非居民自由收支。
2.結售匯:賬戶資金不得結匯。
3.現鈔:不得存取現鈔。
4.額度管控:余額占用銀行短期外債指標。
5.融資:沒有明文規定,註意與“離岸業務”區分。
6.賬戶資金可為境內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按外保內貸處理。
NRA人民幣賬戶的用途
對於NRA人民幣賬戶的規範散落在跨境人民幣多個相關文件的字裏行間。總體上較為寬松,也鼓勵創新。
對NRA人民幣賬戶使用的規範主要有八項:
壹、明確了NRA人民幣賬戶收支範圍。
收入範圍包括:
1.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收益及經常轉移等經常項目人民幣結算收入。
2.政策明確允許或經批準的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
3.跨境貿易人民幣融資款項。
4.賬戶產生的利息。
5.從同名或其他境外機構境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獲得的收入。 6.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其他收入: 二、支出範圍包括:
1.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收益及經常轉移等經常項目的境內人民幣結算支出。
2.政策明確允許或經批準的資本項目人民幣支出。
3.跨境貿易人民幣融資利息及融資款項的歸還。
4.銀行費用支出。
5.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支出項目。
三、境內機構與NRA人民幣賬戶之間的資金收支,按照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境內收付款行應當按照人民幣跨境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NRA人民幣賬戶向境外劃轉,以及NRA人民幣賬戶之間的劃轉,銀行可以根據境外機構的指令直接辦理,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NRA人民幣賬戶不得用於辦理現金業務,確有需要的,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六、NRA人民幣賬戶的存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
七、NRA人民幣賬戶資金余額不納入現行外債管理。
境內銀行可以為NRA人民幣賬戶資金辦理包括進出口貨物貿易、跨境服務貿易和其他項目結算項下的購匯匯出業務,並按照有關規定報送結售匯和頭寸統計相關信息。
境內結算銀行可以向境外企業提供人民幣貿易融資,融資金額以境內企業與境外企業之間的貿易合同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