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售市場,即指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市場。1996年7月1日前,為了保持對外商投資企業政策的連續性,保留了過去的外匯調劑中心的做法,專門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外匯調劑服務。
(2)批發市場,即銀行間外匯市場。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結售匯業務的過程中,會出現買超或賣超的現象,這時,外匯指定銀行就可以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平衡其外匯頭寸。
(3)中央銀行與外匯指定銀行間的市場,主要是央行可以適時以普通會員身份入市,進行市場幹預,調節外匯供求,保持匯率相對穩定,是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調控和管理的有效途徑。凡在中國境內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之間的外匯交易,均應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