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率的兩種標價方法
1.直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又稱應付標價法,即以單位外幣為標準(壹、百、萬等整數)折算應付若幹單位本國貨幣的標價方法。使用這種方法時,匯率上升指單位外匯能夠兌換更多的本國貨幣。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大多數國家采用直接標價法。
2.間接標價法
間接標價法也稱應收標價法,指以單位本國貨幣為標準折算應收若幹單位外幣的標價方法。使用這種方法時,匯率上升指本國貨幣能夠兌換更多的外國貨幣。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使用間接標價法,如美國和英國。這兩種標價法下的匯率成倒數關系。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按外匯買賣的交割期限來劃分,匯率可分為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所謂交割,是指買賣雙方履行交易契約,進行錢貨兩清的授受行為。外匯買賣的交割是指購買外匯者付出本國貨幣、出售外匯者付出外匯的行為。由於交割日期不同,匯率就有差異。
即期匯率又稱現匯匯率,是買賣雙方成交後,在兩個營業日之內辦理外匯交割時所用的匯率。
遠期匯率又稱期匯匯率,是買賣雙方事先約定的,據以在未來的壹定日期進行外匯交割的匯率。
壹般情況下,遠期匯率的標價方法是僅標出遠期的升水數或貼水數。在直接標價法的情況下,遠期匯率如果是升水,就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加上升水數,即為遠期匯率;如果是遠期貼水,就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減去貼水數,即為遠期匯率。在間接標價法的情況下,正好相反,遠期匯率如果是升水,就要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減去升水數,即為遠期匯率;如果是遠期貼水,就要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加上貼水數,即為遠期匯率。
遠期匯率也有買入價和賣出價,所以遠期匯率的升水數或貼水數,也都有大小兩個數。在直接標價法的情況下,遠期匯率如果是升水,則把升水數的小數加入即期匯率的買入價,把升水數的大數加入即期匯率的賣出價。直接標價法下,如果匯水前小後大,則表示遠期匯率升水,如果匯水前大後小,則表示遠期匯率貼水.在間接標價法下,如果遠期升水,則從即期匯率的賣出價減去升水數的大數,從即期匯率的賣入價減去升水數的小數。在間接標價法的情況下,如果遠期升貼水數是大數在前,小數在後,即說明是遠期升水;如是小數在前,大數在後,即說明是遠期貼水。
二、計價貨幣
價貨幣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規定用來計算和清償彼此債權債務的貨幣,壹般與結算貨幣相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只規定了計價貨幣,沒有規定結算貨幣,則計價貨幣就是結算貨幣。
交易雙方也可以規定計價貨幣是壹種貨幣,結算貨幣為另壹種貨幣,甚至另幾種貨幣,此時,交易雙方要在合同中定明不同貨幣的比值。因此買賣雙方在選擇使用何種貨幣時,即要考慮貨幣匯率的風險,又要結合自己的經營意圖、市場供需和價格水平等情況做出綜合性分析。
目前,我國常用的國際結算貨幣有:美元、英鎊、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港元。理論上人民幣也可以作為計價或結算的貨幣,但我國金融管理規定對外使用人民幣僅限於賬面的收付,不能自由兌換和流動。因此,目前在壹般多根據國際金融市場上貨幣匯率變動的情況和進口國家(地區)的習慣等,選用對方國(地區)貨幣或第三國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