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國內商業銀行在辦理結售匯業務時,受國際市場匯率波動以及同業競爭等因素影響,在定價水平和議價額度等方面會突破現行牌價管理制度的規定。
首先,非美元結售匯價格往往與公布的牌價有較大出入,且實行“壹日多價 而非外匯局要求的“壹日壹價 ,其原因在於牌價是以上壹交易日的加權平均價確定,可能與當日的實際匯率水平存在差異。按照銀行間外匯交易中心規定,日元和港幣可在央行公布的中間價水平上下浮動1%,歐元可上下浮動10%,銀行持有這些貨幣的敞口風險顯著增大。為防範匯率隔夜波動的風險,銀行在為客戶辦理非美元結售匯業務時,會通過總行在國際外匯市場上先進行美元與非美元的外匯買賣,然後再用牌價上美元與人民幣的匯率套算出非美元與人民幣之間的結售匯交易匯率。交易套算匯率必然與日初牌價存在差異,而且由於國際外匯市場價格時刻在變, 自然無法做到“壹日壹價 。
其次,同業競爭的加劇,使商業銀行與客戶的結售匯議價限額早已低於外匯法規中100萬美元的限額。當前,結售匯業務已成為各家商業銀行及政策性銀行重點拓展的中間業務品種,為爭取客戶,結售匯點差優惠的起點金額壹降再降,壹些銀行單筆優惠的起點已降至50萬美元,而且客戶當年結售匯總量達到累計優惠金額時,次年各筆結售匯無論金額大小均能享受壹定折扣的優惠。此外,點差優惠的幅度越來越大,銀行對壹些大戶的大額售匯價格已接近中間價,而結匯的價格甚至超過了中間價。
實際操作與制度規定的不盡相符,也對銀行開展結售匯業務和中央銀行的外匯調控管理產生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