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導金融機構牢固樹立反洗錢意識。
2、紮實做好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
3、形成良好的反洗錢氛圍。
4、不斷提升其公眾形象和聲譽。
法律依據是反洗錢法第二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的要求,開展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
擴展資料:
為了打擊洗錢犯罪,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三部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
洗錢的基本概念就是把違法資金通過壹些手段合法化的壹個過程!如:拍影視劇(虛開發票)通過地下錢莊實現通兌到國外(如某些國人在美國現金交易買房)還有很多如博彩,高科技專利轉讓等,這些我都接觸過,購買大額保險,無記名支票,期權。博彩呢現在在澳門不是太容易了,金管局有的時候會調查。
危害性如資金外流,影響政府的聲譽,威脅社會的穩定和安全,威脅國家經濟和金融安全,損害社會公平和正義等。
反洗錢主要是通過監控資金所有人的賬面資金狀況,以及最近其家屬是否有大筆開銷,當然還有其他把合法資金變成黑錢用於非法用途;把壹種合法資金變成另壹種表面也合法的資金以侵占;把合法收入通過洗錢以逃避監管和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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