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信托貸款?信托貸款和委托貸款有什麽區別?
在談到貸款時,我們經常會聽到兩種貸款形式,壹種是信托貸款,另壹種是委托貸款。那麽什麽是信托貸款呢?這兩者之間有什麽不同呢?下面我們壹起來詳細的了解壹下。
所謂信托貸款,簡單的來說就是受托人將委托人的資金按照事先約定的用途、利率、和期限等事項,把資金通過貸款的形式發放出去,並且在到期時負責將這筆款項按時收回的壹種金融業務形式。在發放這筆資金時銀行在發放對象的選擇和資金用途等方面都具有較高的自,而且還可以借助信托公司的資信和資金管理優勢來增強資金的安全性。
那麽,信托貸款和委托貸款之間存在什麽樣的區別呢?
首先,資金的性質不同。
委托貸款只是把資金的運用做了壹定的調整。把本來應該撥款的委托單位該換成了金融信托機構的貸款,而委托人和用款單位兩者之間的關系變為了信托機構和受益人之間的信用關系,但是這種改變並沒有對資金的性質產生任何影響。在這方面,信托貸款所利用的是信托存款和自有資金,在保障受益人收益的前提下自主的選擇發放對象和用途,所以本質上將資金的性質和用途做了相應的改變,更加具備銀行貸款的特征。
其次,對信貸的影響不同
因為委托貸款只是根據委托單位的意願來使用委托資金,所以委托資金壹般情況下也可以看成是壹次性的,所以對信貸計劃所產生的影響並不大,而且信用規模的擴張程度也相對較小。反觀信托貸款,是壹種重復性的貸款形式,資金會不斷的周轉運作,所以對信用規模和信貸計劃都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上面就是為大家介紹的信托貸款和委托貸款兩者之間存在的區別,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壹定的幫助。
銀行可以向信托公司貸款嗎
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壹)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壹)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二)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三)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範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第四十三條
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
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本法施行前,商業銀行已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實施辦法。
我國銀行可以從事信托投資業務嗎?
不可以,信托和證券這兩個部門是歸管的,銀行歸銀監會管,分別屬於不同的部門。這是我國的金融制度決定的。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擴展資料
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壹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
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
經營資金和財產委托、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壹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中國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限於信托、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
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壹年以內的專項信托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
銀行能發放信托貸款的介紹就聊到這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