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需求不等於現實需求,非金融企業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現實需求的第壹項制約因素是市場準入門檻。《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給非金融企業參與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設立了5道門檻:
①上年度經常項目跨境外匯收支25億美元或者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20億美元以上;
②具有2名以上從事外匯交易的專業人員;
③具備與銀行間外匯市場聯網的電子交易系統;
④自申請日起前兩年內沒有重大違反外匯管理法規行為;
⑤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另外,要參與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非金融企業會員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