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如網絡支付平臺,由於多種原因未納入監管體系。“第壹,這種支付方式是新事物,是新技術,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另壹方面,也可能是因為這些支付平臺業務量小,風險低。”
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像支付寶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業務量已經非常大,規模已經到了沒有監管很容易出問題的地步,納入監管體系是必然的。
在此背景下,央行將制定市場準入標準,完善支付服務商的責任,長期來看有利於這壹行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