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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8月22日,註冊地址為福州市湖東路154號,法定代表人為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處理國內和國際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證券;買賣股票以外的證券;資產托管業務;從事同業拆借業務;買賣外匯;結售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代理資金收付和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財務顧問、資信調查、咨詢和見證業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需要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了20家公司,擁有2337家分支機構。
二、相關信息的使用:
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取1元,最高收取100元;
超支:賬單最高金額的5%,最低收費10元,最高收費200元;
本地同行取現:交易金額的2.5%,最低收費10元;
本地跨行取現:交易金額的2.5%,最低收費10元;
異地跨行取現:交易金額的2.5%,最低收費10元;
異地跨行取現:交易金額的2.5%,最低收費10元;
境外銀聯取現:交易金額的3%,最低收費15元;
境外非銀聯取現:交易金額的3%,最低收費3美元;
境外緊急取現:交易金額的3%,最低收費30元;
境外銀聯溢繳款回收:交易金額的3%,最低收費15元;
境外非銀聯溢繳款回收:交易金額的3%,最低收費3美元,單幣卡5美元;
費用
補卡費:15元;
快遞費:25元;
制作(發送)對賬單服務費:第二階段免費。第二階段之前的服務費為雙幣卡3元,單幣卡2元;
掛失費:單幣卡45元;
獲取國內采購訂單:20元;
讀取國外采購訂單: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