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壹、在我國炒外匯屬於違法行為。
首先炒外匯也就是外匯保證金交易,在我國並不被官方認可,國內也沒有任何壹家機構得到國家的允許。因此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賣外匯都屬於違法行為。而且如果被發現,則會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並且沒收違法所得。而且還要判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則處違法金額30%以上的罰款。如果構成犯罪,則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在我國炒外匯是不合法的行為,也希望各位投資者不要觸及法律底線。
二、炒外匯得不到保障。
因為我國根本不認可外匯交易,因此如果有人因為炒外匯從而被騙,不會得到法律的任何幫助。而往往有許多不法分子就盯上這塊蛋糕,他們往往會向受害者提供外匯交易平臺。並且交給投資者各種理論知識,也會有所謂的導師帶領。但是當受害者真正將錢財投入時,就會發現這就是壹個無底洞,根本不會有資金收入,反而讓自己的積蓄全部被騙走。因此大家壹定不要進行炒外匯的行為,也就不會上當受騙。